天津津滨发展2024年度权益分派:现金股利及相关信息

股票免费配资: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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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怎么玩>天津津滨发展2024年度权益分派:现金股利及相关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以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617,272,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5元(含税)天津津滨发展2024年度权益分派:现金股利及相关信息,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53,640,862.23元(含税),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股本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天津内部股分红信息,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二)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天津津滨发展2024年度权益分派:现金股利及相关信息,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17,272,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天津内部股分红信息,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天津津滨发展2024年度权益分派:现金股利及相关信息,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天津内部股分红信息,每10股补缴税款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股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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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7月16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15号

咨询机构: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刘娟

咨询电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

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本文内容仅为参考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配资有杠杆,入市需谨慎。投资者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做出独立判断,本站不对任何投资决策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本文链接:http://wwww.qingshula.com/html/gupiaomianfeipeizi/1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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